理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作者:梁译匀    时间:2020-04-10    点击数:

4月9日,理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理学院党委书记欧阳胜权,党委副书记、院长肖剑荣,党委副书记钟立军、副院长张富文、蒋远营、李明,院长助理张浩敏、封全喜,以及学院专职组织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欧阳胜权主持。

学习会上,欧阳书记带领与会同志学习《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欧阳书记指出,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举措。中央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规定、予以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制度、责任、措施的持续深化、不断完善。要持续引深学习贯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规定》要求上来,学院党委要带头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开创理学院党建工作发展的新局面。

欧阳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制定出台《规定》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面覆盖,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全面领导,实现全面从严,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规定》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法治的思维,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进行了全面强调和清晰界定,是不断夯实和传导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党委成员,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紧紧抓住第一要务,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欧阳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规定》内涵要求,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认真学习把握责任内容,对相关要求逐条研读,学懂悟透,知责明责。各党组成员和各支部负责人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将党的建设与学院建设发展和教师科研要求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明确履责方式,按照《规定》要求,明确工作重点,逐条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到位。要落实督责要求,加强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欧阳书记强调,要扎实抓好《规定》贯彻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支部、各科室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会上,各位同志也结合分管工作,谈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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